礼记 - 第四十九卷 · 丧服四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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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九卷 · 丧服四制

《丧服四制》论述丧服制度所依据的四种原则:恩、理、节、权。

第一段:凡礼之大体
原文
凡礼之大体,体天地,法四时,则阴阳,顺人情,故谓之礼。訾之者,是不知礼之所由生也。夫礼,吉凶异道,不得相干,取之阴阳也。丧有四制,变而从宜,取之四时也。有恩有理,有节有权,取之人情也。恩者仁也,理者义也,节者礼也,权者知也。仁义礼知,人道具矣。
翻译
大凡礼的根本原则,是取法天地,效法四时,顺应阴阳,顺从人情,所以称为礼。诋毁礼的人,是不知道礼是如何产生的。礼有吉礼和凶礼,二者的做法不同,不能互相干扰,这是取法于阴阳。丧服有四种制度,变化而随从适宜,这是取法于四时。有恩有理,有节有权,这是取法于人情。恩就是仁,理就是义,节就是礼,权就是智。仁义礼智都具备了,为人的道理就完备了。
第二段:其恩厚者其服重
原文
其恩厚者其服重,故为父斩衰三年,以恩制者也。门内之治恩掩义,门外之治义断恩。资于事父以事君,而敬同。贵贵尊尊,义之大者也。故为君亦斩衰三年,以义制者也。
翻译
恩情深厚的人,丧服就重,所以为父亲服斩衰三年,这是以恩来制约的。家族内部的治理,恩情掩盖义理;家族外部的治理,义理决断恩情。用事奉父亲的方式来事奉国君,而恭敬的程度相同。尊重贵人,尊敬尊长,这是义的最大表现。所以为国君也服斩衰三年,这是以义来制约的。
第三段:三日而食
原文
三日而食,三月而沐,期而练,毁不灭性,不以死伤生也。丧不过三年,苴衰不补,坟墓不培。祥之日鼓素琴,告民有终也,以节制者也。资于事父以事母,而爱同。天无二日,土无二王,国无二君,家无二尊,以一治之也。故父在为母齐衰期者,见无二尊也。
翻译
三天后可以吃饭,三个月后可以洗头,周年后可以改穿练服,哀毁而不伤害生命,这是不因死者而伤害生者。丧期不超过三年,苴麻的丧服破了不补,坟墓不再培土。大祥的日子可以弹奏素琴,这是告诉人们哀伤有终结,这是以节来制约的。用事奉父亲的方式来事奉母亲,而爱的程度相同。天无二日,地无二王,国无二君,家无二尊,这是用一个来治理的。所以父亲在世时为母亲服齐衰一年,是表现家无二尊的道理。
第四段:杖者何也
原文
杖者何也?爵也。三日授子杖,五日授大夫杖,七日授士杖。或曰担主;或曰辅病,妇人、童子不杖,不能病也。百官备,百物具,不言而事行者,扶而起;言而后事行者,杖而起;身自执事而后行者,面垢而已。秃者不髽,伛者不袒,跛者不踊。老病不止酒肉。凡此八者,以权制者也。
翻译
丧杖是什么呢?是爵位的象征。三天后授给嫡子丧杖,五天后授给大夫丧杖,七天后授给士丧杖。有的人说是承担丧主的责任;有的人说是辅助病体,妇人、儿童不用丧杖,因为他们不能哀伤成病。各种官职都具备,各种物品都齐全,不用说话事情就能办好的人,需要人扶着才能起身;说话后事情才能办好的人,拄着丧杖起身;亲自去办事情后才能办好的人,只是面容污秽而已。秃头的人不用麻束发,驼背的人不用袒露肢体,跛脚的人不用跳踊。年老有病的人不禁止酒肉。凡是这八种情况,都是用权来制约的。
第五段:始死三日不怠
原文
始死,三日不怠,三月不解,期悲哀,三年忧,恩之杀也。圣人因杀以制节,此丧之所以三年。贤者不得过,不肖者不得不及,此丧之中庸也,王者之所常行也。《书》曰:「高宗谅闇,三年不言」,善之也。王者莫不行此礼,何以独善之也?曰:高宗者武丁;武丁者,殷之贤王也,继世即位而慈良于丧。当此之时,殷衰而复兴,礼废而复起,故善之。善之,故载之书中而高之,故谓之高宗。三年之丧君不言,《书》云:「高宗谅闇,三年不言」,此之谓也。然而曰「言不文」者,谓臣下也。
翻译
刚死的时候,三天不懈怠,三个月不松懈,周年时悲哀,三年时忧念,这是恩情的递减。圣人根据递减来制定节度,这就是丧期之所以三年的原因。贤德的人不能超过,不肖的人不能不做到,这是丧礼中的中庸之道,是王者所常行的。《尚书》说:「高宗居丧,三年不说话」,这是赞美他。王者没有不行这个礼的,为什么唯独赞美他呢?回答说:高宗就是武丁;武丁是殷商的贤王,继承王位而慈爱善良地守丧。在这个时候,殷商衰微而复兴,礼荒废而重新兴起,所以赞美他。赞美他,所以记载在书中而推崇他,所以称为高宗。三年丧期君主不说话,《尚书》说:「高宗居丧,三年不说话」,就是说的这个。然而说「说话不文饰」,是指臣下说的。
第六段:礼斩衰之丧
原文
礼:斩衰之丧唯而不对,齐衰之丧对而不言,大功之丧言而不议,缌小功之丧议而不及乐。父母之丧,衰冠绳缨菅屦,三日而食粥,三月而沐,期十三月而练冠,三年而祥。比终兹三节者,仁者可以观其爱焉,知者可以观其理焉,强者可以观其志焉。礼以治之,义以正之,孝子、弟弟、贞妇,皆可得而察焉。
翻译
礼的规定:斩衰的丧期,只应答而不说话;齐衰的丧期,说话而不议论;大功的丧期,议论而不涉及音乐;缌小功的丧期,议论而不涉及快乐。父母的丧事,穿衰衣戴丧冠,用麻绳做帽带,穿草鞋,三天后吃粥,三个月后洗头,十三个月周年时戴练冠,三年后大祥。等到完成这三个阶段,仁爱的人可以看到他的爱心,明智的人可以看到他的理性,坚强的人可以看到他的意志。用礼来治理,用义来端正,孝子、悌弟、贞妇,都可以从中观察出来。
第七段:资于事父以事母
原文
资于事父以事母,而爱同。天无二日,土无二王,国无二君,家无二尊,以一治之也。故父在,为母齐衰期者,见无二尊也。
翻译
用事奉父亲的方式来事奉母亲,而爱的程度相同。天上没有两个太阳,地上没有两个君王,国家没有两个国君,家庭没有两个尊长,这是用一个来治理的。所以父亲在世时,为母亲服齐衰一年,这是表现家无二尊的道理。
第八段:为父何以斩衰
原文
为父何以斩衰也?父至尊也。为母何以期也?母至亲也。父在,为母齐衰期,见无二尊也。为君何以斩衰也?君至尊也。诸侯为天子斩衰,天子至尊也。大夫之臣斩衰,大夫至尊也。
翻译
为什么为父亲服斩衰?因为父亲是最尊贵的人。为什么为母亲服齐衰一年?因为母亲是最亲近的人。父亲在世时,为母亲服齐衰一年,这是表现家无二尊的道理。为什么为国君服斩衰?因为国君是最尊贵的人。诸侯为天子服斩衰,因为天子是最尊贵的人。大夫的家臣为大夫服斩衰,因为大夫是最尊贵的人。
第九段:妇人何以不杖
原文
妇人何以不杖也?曰:不能病也。童子何以不杖也?曰:不能病也。老病者何以不杖也?曰:不能病也。秃者何以不髽也?曰:不能病也。伛者何以不袒也?曰:不能病也。跛者何以不踊也?曰:不能病也。凡此八者,以权制者也。
翻译
妇人为什么不用丧杖?回答说:因为他们不能哀伤成病。儿童为什么不用丧杖?回答说:因为他们不能哀伤成病。年老有病的人为什么不用丧杖?回答说:因为他们不能哀伤成病。秃头的人为什么不用麻束发?回答说:因为他们不能这样做。驼背的人为什么不用袒露肢体?回答说:因为他们不能这样做。跛脚的人为什么不用跳踊?回答说:因为他们不能这样做。凡是这八种情况,都是用权变来制约的。
第十段:丧服之制
原文
丧服之制,斩衰裳,苴绖、杖、绞带,冠绳缨,菅屦者。诸侯为天子,臣为君,子为父,妻为夫。凡服上倍下,内倍外,亲倍疏,尊倍卑,长倍幼,此丧服之大体也。
翻译
丧服的制度:斩衰裳,用粗麻做绖带、丧杖、绞带,用麻绳做冠缨,穿草鞋。诸侯为天子服丧,臣为国君服丧,子为父亲服丧,妻为丈夫服丧。凡是丧服,上面的比下面的加倍,内部的比外部的加倍,亲近的比疏远的加倍,尊贵的比卑贱的加倍,年长的比年幼的加倍,这是丧服的大体原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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